执业机构:浙江京衡(宁波)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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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队案例:走私普通货物共同犯罪量刑辩护

处理结果:从犯获缓刑;主犯获减轻处罚

走私普通货物罪团队办案 从犯获缓刑;主犯获减轻处罚

结果概述

海运夹藏走私普通货物案。主犯获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万元;从犯获有期徒刑三年、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5万元。

处理要点

  1. 区分两名被告人的主从地位及实际参与时段
  2. 核对海关偷逃税额核定、集装箱轨迹与电子账册
  3. 审查自首、坦白、认罪认罚及退缴情节

基本案情

**代理一方:**两名被告人的辩护人(团队办案)。

基本案情:行为人以包税包清关模式招揽业务,将境外采购杂货夹藏于其他货物集装箱内海运入境。主犯对应偷逃应缴税额80.41元;从犯参与阶段对应偷逃税额60****.02元。

**辩护与文书核验:**区分共同犯罪地位和参与时间,审查海关核税意见、集装箱轨迹、记账报表、运费结算、微信电子数据、扣押材料与到案经过;核对自首、坦白、认罪认罚、退缴及缓刑条件。

**案件结果:**主犯获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万元;从犯认定从犯,获有期徒刑三年、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5万元;违法所得追缴,查扣走私货物没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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